股票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简称 指 全称
奥飞数据、发行人、本公司、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象发行股票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
告书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或 A 股 指 面值为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保荐人、保荐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会计师事务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
元、万元 指 除特别说明外,其币种均值人民币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2022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议案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 年 11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了《关于广东奥飞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25,720 万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3]510Z0010 号),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已收到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1,226,157,058.49 元。
2023 年 4 月 4 日,民生证券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
认购股款。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0Z0009号),截至2023
年 4 月 4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3,648,10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6,157,058.4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666,230.84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1,490,827.65 元,其中,增加股本103,648,10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107,842,724.65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03,648,103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即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15%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为 690,987,359 股,总股本的 15%为
103,648,103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本次募集资金上限除以发行底价,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5%),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四)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11.16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1.16 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 11.83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4.84%,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6,157,058.49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666,23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1,490,827.65 元。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认购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广东
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拟向 141 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送认购邀请书。上述 141 名投资者包
括: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 51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21 家证券公司、14 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35 名投资者。
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141 名投资者发出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
自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报备后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3:00 前,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分销商共收到 19 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联席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张迪香
2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李怡名
4 张建学
5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深圳前海汇富联合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8 郑钟南
9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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