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38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1-096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576.18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0.45 元/股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1 年 7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0.4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45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76.1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进一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5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原《激励计划》确定的 148 名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
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失去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激励对象人数(人) 148 145
首次授予数量合计(万股) 582.40 576.18
预留权益合计(万股) 145.60 143.82
全部授予数量合计(万股) 728.00 720.0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6 日
(三)首次授予价格:10.45 元/股
(四)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股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展鹏 董事、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何宇亮 董事、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董事会秘书
林卫云 董事、财务负责人 14.35 1.9931% 0.0376%
唐仲良 董事 14.35 1.9931% 0.0376%
杨培锋 董事、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龚云峰 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谢玮璐 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丁洪陆 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二、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461.38 64.0806% 1.2089%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37人)
三、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576.18 80.0250% 1.5097%
四、预留限制性股票 143.82 19.9750% 0.3768%
合计 720.00 100.00% 1.8866%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3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权益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50%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权益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50%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