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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或“发行人”)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5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3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6]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2017 年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
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元证券”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95 元/股。
投资者请以 9.95 元/股在 2018 年 1 月 16 日( 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 (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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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步询价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
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
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电子平台记录为准) 由后到
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
总量的 10%, 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报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 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如同一配售对象
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
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
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1 月 18 日( 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
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 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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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
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 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8.95 倍(截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本次发行价格 9.95 元/股对应的 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 22.98 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 2018 年 1 月 11 日( T-3 日) 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 15,266.66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140,105.117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9.95元/股计算,
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 151,903.2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1,798.15 万元后,预计
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105.117 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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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5,266.66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7]233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科顺股份”,申购代
码为“ 300737”,该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及网下申
购。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15,266.66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不设老股转让。 回拨机制启动前, 网下
初始发行数量为 10,687.66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70.01%;网上初始发行
数量为 4,579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29.99%。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 T-4 日) 完成。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 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
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本次初步询价有效申购总量的 0.08%),并参考公司基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9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 1)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151,903.267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11,798.15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105.117 万元。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8 年 1 月 8 日( T-6 日) 在《 科顺防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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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 T 日),任一配售对
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6 日( T 日) 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9.95 元/
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
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提交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
下申购。 申购期间内, 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
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
次发行价格 9.95 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拟申购数量”。 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
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
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 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
户等, 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
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
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协会备案的相关材料、如实提供相
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 如核查不合格、投
资者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 年 1 月 16 日 ( T 日)09:15-11:30、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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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18 年 1 月 16 日( T 日) 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8 年 1 月 12 日( T-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