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9 号文《关于核准惠州光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弘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92,216,800 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83,693,824.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32,755,407.36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50,938,416.64 元。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90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183,693,824.00
减:承销保荐费 32,755,407.36
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50,938,416.64
减:支付给律师的费用 100,0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0,211,682.99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224,258,045.62
其中:以前投入募集资金 327,036,273.32
减:购买的理财产品 1,470,000,000.00
加: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53,263,914.51
加:利息收入 7,217,459.90
加:收到的保证金 15,000.00
减:手续费支出 559,015.39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120,564,092.6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0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
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
湾支行,上述 4 家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分别签订了《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惠州光 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 631917853 2020/4/9 600,000,000.00 42,358,374.10
弘科技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惠阳
股份有 支行 752900099610338 2020/4/9 500,000,000.00 29,274,199.76
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701138 2020/4/9 666,884,416.64 27,844,546.12
惠州惠阳支行 19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801140
惠州惠阳支行 687 2020/4/9 204,054,000.00 20,549,489.9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惠州大亚湾德洲城 2008022829066666 2020/4/9 180,000,000.00 537,482.72
支行 62
合计 2,150,938,416.64 120,564,092.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3、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了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 68,917,364.05 元。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8,917,364.05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惠州光
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68,917,364.0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光弘科技三期智能生产建设项目 68,917,364.05 68,917,364.05
合计 68,917,364.05 68,917,364.05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但未到期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方 产品名 产品代码 金额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
称 (万元) 益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结构性 保本浮动 2021 年 04 2021 年 07 1.65%—
公司惠州 存款 NSZ00913 8,000 收益型 月 09 日 月 09 日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