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5 证券简称:光弘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号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7 日,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建兴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7,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等值外币),并签署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及限售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采取下列方式之一:(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限售期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项目审批进度进行了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光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