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9 月29 日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同富裕工业园富川科技园2号厂房2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董事詹国彬先生、
廖长春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孔涛先生、常军锋先生、林映雪女士以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3、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东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周东
委员:黎所远、孔涛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林映雪
委员:孔涛、詹国彬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孔涛
委员:周东、常军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常军锋
委员:周东、林映雪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东先生担
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
公 告 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玉梅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周东先生:
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苏州分公司,岗位为财务部会
计;2000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职于深圳市真功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华北区销
售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职于思卡帕胶带(苏州)有限公司,担任
深圳办事处销售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于普林摩斯胶带(深圳)
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325,620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6.6558%;并通过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948,000 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 19.9443%;通过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626,086股股票,间接持股比例为3.6983%,合计持有公司37,899,706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30.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周东先生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了上述关联关系外,周东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黎所远先生:
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本科,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7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深圳市宝安区经济发展局、宝安区贸促会;2007 年至2015 年,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31)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 年至 2017 年,任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黎所远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陈晓飞先生控股的公司,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所远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詹国彬先生:
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7 月,任陕西师范大学讲师;1992 年 7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中国
电子进出口陕西公司业务经理;1993 年 11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读于京都大学
经济学研究院;1996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入职日本东洋炭素株式会社,2012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该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 5310)董事;1997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先后任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2021
年 8 月起,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合伙人,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
事。
詹国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詹国彬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担任产业合伙人的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间接持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