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731 深市 科创新源


首页 公告 科创新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科创新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3


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19-149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周东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2、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周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众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879,9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 股的 31.94%;其
中周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375,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4,866,547 股的5.91%。

    3、公司正在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组项目”、“本次交易”),为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向包括公
司实际控制人周东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30,00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其中,发行对象周东计划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1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重组项目正在推进,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露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告。

    4、截至本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决定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周东先生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择机实施。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和停牌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6、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7、资金来源:增持所需资金来源周东先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增持股票的价格与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3、周东先生在按照上述计划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东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