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4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监事戴志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创信息”)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戴志扬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意向书》。截至本公告日,戴志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1,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戴志扬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8,25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
戴志扬 监事 221,000 0.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8,25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0.02%);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戴志扬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就股份限售及减持事项作出了以下承诺:
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戴志扬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戴志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戴志扬先生承诺: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戴志扬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戴志扬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意向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