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0 证券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编号:2022-088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李建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李建华先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披露时
总股本的比例
李建华 1,400,000 0.88%
因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上述减持计划调整如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
李建华 2,100,000 0.87%
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收到李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收到李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李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 占公司当前总
(股) 股本的比例
2022 年 10 月 14 日 12.80 265,000 0.11%
2022 年 10 月 17 日 14.83 1,358,700 0.56%
李建华 集中竞价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6.81 300,066 0.12%
2022 年 11 月 1 日 15.17 126,000 0.05%
2022 年 11 月 2 日 15.06 50,200 0.02%
合计 2,099,966 0.87%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前 占公司当前
股数(股) 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988,466 6.64% 13,888,500 5.77%
李建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97,116 1.66% 1,897,150 0.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91,350 4.98% 11,991,350 4.98%
注:1、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数量均为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数量;
2、本公告中合计比例与分项比例之和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李建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李建华先生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李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