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报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详情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2、投资者在2017年11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23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11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1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九、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报价与申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2,324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9,294.5999万股。
2、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T-5日)至2017年11
月17日(T-4日),通过电子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的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1月14日(T-7日,含当日)前20
个交易日持有的深市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不少于6,000万元。网上投资者持有1
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可在2017年11月23日(T日)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7年11月21日(T-
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24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2044号”核准。股票简称为“科创信息”,股票代码为“300730”,该代
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科创信息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电子平台实施;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324万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94.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29.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3、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申购。
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1月22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的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7年11月21日(T-2日)刊登的《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5、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1月2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在参与网下、网上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于2017年11月22日(T-1日)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
6、2017年11月27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7、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1月14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chinacreator.com的《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11月14日(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招股意向
(T-7日) 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2017年11月15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
(T-6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备案材料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2:00)
2017年11月16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5日)
2017年11月17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截止时间为15:00)
(T-4日)
2017年11月20日(周一)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T-3日)
2017年11月21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
(T-2日) 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7年11月22日(周三) 网上路演;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2017年11月23日(周四)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