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18 日、19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要求;
2、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101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
料进行了审查;经延期申请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
复及相关材料;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提交了反
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的注册同意及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深交所及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推出该激励计划的目的是激励公司骨干人员,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该激励计划中所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
064),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5、公司董事长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接受相关媒体及电视台采访,并就公司 1-5 月
份业绩情况及国际疫情蔓延的影响进行了阐述,国际疫情蔓延虽有加速贸易数字化的趋势,但该趋势是否能持续保持,是否对公司业绩持续产生正面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6、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因公
司未来经营规划需要,公司拟变更上述投资标的,即将向全资子公司美国 Loctek Inc.
增加投资 4100 万美元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 Lecangs LLC 增加投资 4100 万美元。公司将
根据实际需要及选址进展,逐步在美国购买或租赁仓库,以完善公司自有仓储体系。
根据《宁波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指导精神,公司在逐步完善自有仓储体系的基础上,将积极响应号召,向国内其他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境外公共仓储及收发货、软件信息服务、专利及法律等咨询服务。该业务模式目前处于启动阶段,未来大规模开展还需要一定过程,并且其盈利情况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暂不会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8、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9、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