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1-053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16 号《关于核准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3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49.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286.6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7,062.9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1[2017]528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0,349.60
减:发行费用(含税) 3,286.68
募集资金净额 17,062.92
加:利息收入 545.04
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所聘年度审计机构更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加:投资收益 653.47
减:募投项目支出 8,993.56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537.44
减:手续费支出 0.34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400.46
减:以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329.63
截止2021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应有金额 —
注:2020 年 12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用于永久性补流。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原规划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18,586.00 万元,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为 13,525.48 万元,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 17,062.92万元中的 13,525.48 万元建设调整后募投项目,其余 3,537.44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项,并将相关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314.62 万元(截止 2020 年11 月 30 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
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上议案已经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最终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329.63 万元(差额主要是利息收入)。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于 2021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
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使用。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德清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德清农商行”)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德清农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20100018680111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
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
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签订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润禾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关于〈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润禾材
料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公司完成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后,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完成了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2021年9月 备注
30日余额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186801116 17,062.92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润禾材料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261.09 万元,其中
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 10,394.02 万元,募投项目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537.44万元,募投项目投建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流 4,329.63 万元。具体详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变更情况
根据2019 年11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时实现资源优化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在综合考虑市场发展趋势、周边环境变化以及安全环保新理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终止“年产 0.4 万吨单甲基单烯丙基聚醚项目”,同时将“年产 0.5万吨端环氧硅油项目”、“年产 0.5 万吨嵌段硅油项目”及“年产 0.3 万吨软珠项目”(前述四个子项目合称“拟调整子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德清县变更为浙江省宁海县,并改用自有/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其他子项目保持不变(本次未调整子项目合称“调整后募投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划“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为18,586.00 万元,本次拟调整子项目规划的投资总额为 5,060.52 万元,占总筹资额的24.87%,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为 13,525.48 万元(包含建设年产 2.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产能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调整后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安装费及流动资金等)。
鉴于上述调整,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公司快速发展阶段的资金要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资金需求,同时结合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中被搁置项目的情况,公司拟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净额17,062.92 万元中的 13,525.48万元建设调整后募投项目,其余 3,537.44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变更原因
为实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适应生产基地定位、优化整体产能布局,同时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