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归还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湖南宏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微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按年利率 4.35%
收取利息,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宏微电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签订借款
金额为 1,50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止,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4.35%(单利),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计直至借款方借款及其
利息完全偿付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022 年 12 月5 日公司提前收到借款人宏微电子归还的上述财务资助中部分
本金 1,000.00 万元及部分利息 29.00 万元,并已办理完毕部分还款手续,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前收到部分归还
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借款人宏微电子归还的上述财务资助中剩余本金 500.00 万
元及剩余部分利息 21.03 万元,并已办理完还款手续。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宏微电子向公司借款的全部本金 1,500.00 万元已归还公司,且已支付合同签订的利息共计 50.03 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未出现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