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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宏达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9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株洲市天
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
议董事应到 7 人,实到 7 人。公司董事长钟若农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刘畅先生和独立董事徐建华先生、王晓明先生、杜晶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总经理曾琛女士提交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内容,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
经营情况良好。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长钟若农女士提交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公司独立董事(含 2021 年度曾经任职的独立董事)也分别提交了《2021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度审计报告》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6,067,640.8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25,400,808.1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73,678,411.25 元。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与
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11,839,845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共
分配现金红利 247,103,907.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结余部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行业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含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薪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3、独立董事领取职务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基本工资+奖金。基本工资和补贴均按月支付。根据公司每年经营业绩,酌情发放奖金。

  5、该方案适用期限自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日止。

                    职位                              年基本工资/津贴

                    董事长                                  48万

                    总经理                                  48万

                  副总经理                                48万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36万

          未在公司任具体职务的董事                          6万

                  独立董事                                  6万

  注: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审议: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针对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对《2022 年第一季报告》也进行了审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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