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原《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66.4344 万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66.4658
元。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 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
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 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 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
更登记手续。 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
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物医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技术转让;生物医药中间体(除药品)研发、生产、 务、技术转让;生物医药中间体(除药品)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 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投资;投资服务与咨询;投资管理;化学药制剂、 业务;实业投资;投资服务与咨询;投资管理;化化学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按许可证经营)、电 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研发、生产和销售(按许可子商务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 证经营)、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 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统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许可项目:第二类增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目 前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目 前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9,966.4344 万股,均为普通股。 19,966.4658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共四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 ESG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订专门委员会的
工作制度。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 3 名。其中审 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 3 名。其
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 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人;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研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主
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战略委员会的主要 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草案,战略与
职责是: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
规划; 展规划;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公司内外部发展环境并提出建议;
章程修改前后对照表
原《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
(三)审核须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 (三)审核须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投资、
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融资、重组和资产并购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四)对公司 ESG 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
事项进行审议、评估及监督,包括规划目标、政策制 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就相关工作向董定、执行管理、风险评估、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事 事会提出建议;
宜,并向董事会汇报;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 风险和
并提出建议; 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监督公司 ESG 目标制定,及相应的实施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规划及绩效,定期检讨 ESG 目标达成的进度,并
就需要提升表现所需采取的行动给予建议;
(七)审阅公司 ESG 相关披露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年度 ESG 报告;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工作。
注: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