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盛路 81 号公司 A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民民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8,892,519 股(公司股权登记
日总股本为199,728,609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836,09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8 人,代表股份 48,866,9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6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6,844,8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55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022,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167%。
(2)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6 人,代表股份 2,058,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6,76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022,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16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选举金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12,3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18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金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2 选举郑晓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3,3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郑晓南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03 选举江希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12,2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江希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 选举杨民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3,4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杨民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2 选举揭元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3,4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8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揭元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3 选举吴娟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2,0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3,9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18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吴娟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4 选举陈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12,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4,2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1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陈谌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 选举李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3,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5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95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李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3.02 选举张树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03,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5,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9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张树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61,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45%;
反对 1,579,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27%;弃权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3,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11%;反对 1,579,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6.7258%;弃权 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77,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73%;
反对 1,567,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7%;弃权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9,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82%;反对 1,567,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6.1090%;弃权 2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2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75,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438%;
反对 1,559,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22%;弃权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7,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48%;反对 1,559,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5.7650%;弃权 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02%。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100,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25%;
反对 73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0%;弃权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2,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966%;反对 737,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8143%;弃权 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