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调整前“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2.98 元/股
2、调整后“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2.88 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13 日
4、可转债转股期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19 日止,目前未进
入转股期
5、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二、关于“药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调整依据
1、2022 年 5 月 19 日,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 199,658,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9,965,809.60 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其他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根据《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在“药石转债”发行之后,
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因此,“药石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一)转股价格调整规定和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
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本次“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根据上述派发现金股利P1=P0-D的公式进行
调整,即此次调整前转股价格 P0=92.98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1 元/股
(含税),因此,“药石转债”的转股价格为:P1=P0-D=92.98-0.10= 92.88 元/股。
(三)生效日期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股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转股期
可转债转股期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19 日止,目前尚未进
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