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财务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6,559,403.9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27,710,437.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771,043.77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05,135,166.14元,扣除已派发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15,361,515.10 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94,713,045.00 元。
二、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199,699,696 股剔除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1,600 股为基数(即以199,658,096 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共分配现金股利 19,965,809.60 元(含税)。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除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外,
公司股本如发生其他变化,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1 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21 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