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3 证券简称:一品红 公告编号:2019-031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8,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61,471,000股的0.18%。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3月28日办理完成。
3、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1,471,000股变更为161,183,000股。
一、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主要内容
1、2018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白华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
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5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8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5月24日,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8日。公司完成了向80名股权激励对象以22.30元/股的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147.10万股。
6、2018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的公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00万元增加至16,147.1万元。
7、2019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3名激励对象李家有、李进、王博、徐依婷、上官青子、杨海齐、李银、张思兵、饶志波、魏仁杰、虞俊峰、李垂龙、李鹏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
激励对象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向前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8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需向该13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6,422,400元。本次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61,471,000元减少至161,183,000元。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款及完成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李家有、李进、王博、徐依婷、上官青子、杨海齐、李银、张思兵、饶志波、魏仁杰、虞俊峰、李垂龙、李鹏共1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三)款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向前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数量
因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上述13名人员合计持有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288,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价款
以22.30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28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应向上述13名人员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6,422,400元。
(四)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前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6,422,400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8034020057号验资报告。2019年3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61,471,000元
减少至161,183,00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限制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性股票数量
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
114,137,667 70.69% -288,000 113,849,667 70.63%
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
47,333,333 29.31% 0 47,333,333 29.37%
件流通股
总股本 161,471,000 100% -288,000 161,183,000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管理团队、其余激励对象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的回报。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18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9】
G18034020057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