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1 证券简称:怡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13 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90.4512 万股(调整后)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归属价格:12.82 元/股(调整后)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648.5175 万股(调整后)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12.82 元/股(调整后)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技术(业务)骨干。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 30%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 30%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 40%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3)额外限售期
①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②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③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6 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
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A1 或 A2 两者达成其一即可)
归属期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1) 考核年度净利润(A2)
目标值(Am)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n)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12.00 亿元 9.60 亿元 1.00 亿元 0.8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18.00 亿元 14.40 亿元 1.60 亿元 1.28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23.00 亿元 18.40 亿元 1.80 亿元 1.44 亿元
根据下表中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每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指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A1 或 A2) An≤A
A
公司层面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按照公司层面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办理相关归属事宜,未能归属部分作废失效。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子分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经营单位年度目 标责任书》中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业绩指标的 80%。未完成业绩指标的子分公司, 其包含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注:1.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激励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各子分公司内部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
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对应下表中系数计算激励对象的实 际归属额度:
考核等级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按照各子分公司的内部绩效考核结果来 确认其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 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
2、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3、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 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授予日,授予 535 名激励对象 341.32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1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2022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人民币(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则前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4.61 元/股相应调整为 12.82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41.3250 万股相应调整为 648.5175 万股。
2、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辞退,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其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