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5幢三层第二会议室召开。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由全体监事推选徐艳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4、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及表决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徐艳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张志胜、邢鑫涛、赵德斌、黄威由于个人原因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 名激励对象韩伟伟、陆阳因触发免职、降职、降薪、调岗等情况对应降薪后的薪资级别低于 T4+/M1+,对应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 名激励对象文军、李富荣因触发免职、降职、降薪、调岗等情况而降薪但降薪后的薪资级别仍在公司规定的 T4+/M1+及以上,需要按照其职务变更后的薪资级别调整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对应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本次将对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以上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14名激励对象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