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0-081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
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018 年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
(3)、2018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63 人,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38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25,200 万股的 0.5476%。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的比例 例
1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 138 100.00% 0.5476%
务)骨干人员(63 人)
合计 138 100.00% 0.5476%
(4)、2018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8.50 元/股;
(5)、2018 年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6)、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的安排
2018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禁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18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 年业绩为基数,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5%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5%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该激励对象才能解除当期的限制性股票;若对应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需改进”及以下,则该激励对象当期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注: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中,需设置激励对象所在部门/子公司绩效成绩权重占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成绩将受所在部门/子公司绩效考核成绩影响。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2019 年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6 日;
(3)、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53 人,为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2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 25,289.775 万股的 0.56%。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授予限制 占授予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的比例 例
总经理助
1 熊涛 理、财务负 22.5 15.85% 0.09%
责人
1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 119.5 84.15% 0.47%
务)骨干人员(52 人)
合计 142 100.00% 0.56%
(4)、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5.60 元/股;
(5)、2019 年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6)、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的安排
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禁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19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9-2021 年三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2020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 2018 年业绩为基数,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益后)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解除限售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激励计划第八
章“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第(二)项”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