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3-100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和 2022 年 10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相关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 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和 2022 年 10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
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系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