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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关于公司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长盛轴承:关于公司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

  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投资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筹)(以下简称“上海博原”或“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

      上海博原,主要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博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原投资”)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浙江长

  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的基本信息

  (一)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博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794N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云谷路599弄6号618室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4月24日
6、股东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1        博世(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      500万元

  2    戈壁创赢(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      500万元

 合计                                            100%    1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普通合伙人博原(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主要依托博世集团在全球的产业生态,重点布局包括汽车出行服务、智能制造、物联网、人工智能和半导体在内的成长期企业的投资机会。(二)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自首次交割之日起,经营期限为7年。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的延长将在合伙协议中另行约定。
(三)合伙人及出资: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拾亿(¥1,000,000,000.00)元,出资方
式均为货币出资,由全体合伙人缴纳。有限合伙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认缴金额不超过三千万(¥30,000,000.00)元。
(四)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时,其将就该等债务对合伙企业及其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且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五)管理模式

  1、顾问委员会

  合伙企业将设置顾问委员会(“顾问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依据其合理判断选择的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有限合伙人的代表组成。

  顾问委员会将(1)承担合伙协议中规定的职责,(2)就普通合伙人提交的与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相关的事项进行审议或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以及(3)提供普通合伙人寻求的、与本合伙企业投资及本合伙企业其他事项有关的建议和咨询。
  2、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的每一个项目退出后,对源于出售投资所得的现金收入和非现金收入(“项目处置收入”)和源于被投资企业的任何红利和利息收入(“投资运营收入”),以及合伙企业的临时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除非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则在扣除相关税费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当的用于支付合伙企业费用、已有债务、预期债务和其他义务或用于再投资等目的而预留资金后的可分配部分后,应当首先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仅为本条之目的,普通合伙人有权对该等实缴出资额之比例进行善意调整)进行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归属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应当按照下列次序进行实际分配:

  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全部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根据本第(1)段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然后,如有余额,则该等余额的百分之八十(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2)段所得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投资项目部分退出的,该投资项目退出的部分视同一个单独项目适用上述规定。

  就项目处置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原则上应在合伙企业取得项目处置收入及投资运营收入后的九十(90)日内或普通合伙人合理决定的其他时点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终止前,分配将以现金或流通性证券的形式进行。合伙企业解散后,可以以流通性受限的证券或其他合伙企业资产进行分配。
(六)退出机制

  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转让、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某一有限合伙人的权益须取得普通合伙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除非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旨在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行业前景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行业,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以期通过所投资项目谋取回报。公司将借助投资管理机构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投资平台的作用,降低公司对外投资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2、本次投资对公司的意义

  上海博原的投资方向包括汽车与出行服务、智能制造、物联网、人工智能与半导体,公司通过本次投资能了解和接触相关领域的头部企业,为公司带来更前沿的市场信息,为未来市场和产品研发指明方向。因此,公司依托投资产业契合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基金,既可以降低风险,又可以有效利用基金为企业未来发展带来帮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投资领域与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不存在协同关系,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六、审批流程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没有影响,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上海博原嘉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
七、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任职。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基金后的分期出资期间及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出资的,为分期出资期间及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3、本次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
八、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拟进行股权、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存在主要风险包括法律及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市场风险、投资标的固有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基金财产所投资的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投资的后续运作情况,并将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和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九、备查文件

  1、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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