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 1723 号《关于核准浙江长
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8.56
元,募集资金总额 46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2,896,200.00 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 421,103,800.00 元。上述募
集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0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人民币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702,884.39
减:购买理财产品 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272,079.45
减:2020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768,214.20
加:2020 年半年度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3,274.49
减:募集资金节余转出 52,210,024.13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盛滑
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
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塑料”)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非金
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长盛塑料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长盛塑料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
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
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研发新技术、新工艺、
新产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3,827.6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
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F10917 号《关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 置换金额
名称 总额 拟投入金额 预先投入金额
1 自润滑轴承技改项目 28,063.00 28,063.00 3,333.33 3,333.33
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
2 7,065.00 7,065.00 294.47 294.47
产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72.00 2,572.00 199.80 199.80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此情况。
(六)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率,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授权期限及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期限调整到自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为进一
步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障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
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调整到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外,原审议通
过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截止2020年 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
和市场环境基础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利
益,经审慎研究,拟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
完成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
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8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