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5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办理归属的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办理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6 人。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37.5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7%。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97 元/股。
5、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2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240 万股的 1.23%。
3、授予价格(调整后):6.97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97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77 人,为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及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50%。
第三个归属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80%。
注:上述考核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能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的异议。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5、2022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授予总
数的 30%。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本次激励计划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属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计划的 77 名激励对象符合归
属任职期限要求。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标如下: (XYZH/2022SYAA10019):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第一个归属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323,573,120.66 元,相比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营业收入 263,416,942.13 元
第二个归属期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增长 22.84%,满足归属的业绩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