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7 证券简称:华信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592354581W
(3)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夏 A 座 8 层
(5)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6)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
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需如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于
1994 年开始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王需如先生 2000 年开始参与证券上市业务,先后为东北制药(000597)、沈阳化工(000698)、商业城(600306)、国电电力(600795)、东兴证券(601198)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服务,为出版传媒(601999)、飞天诚信(300386)、利民股份(002734)、南方传媒(601900)、山东出版(601019)、威派格(603956)、华信新材(300717)等企业 IPO 上市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项目的独立复核合伙人为贺春海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无兼职。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2011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会计师陈淑娜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工作至今,现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经理,无兼职。先后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SH.600308)、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SH.600936)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35 万元,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承担的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除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专业服务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需要。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
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