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1,923,477.59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2,065,986.2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206,598.63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491,621,624.43 元,减去 2021 年现金分红 102,451,2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4,029,812.05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金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后,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 2022 年 4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380,644,308 股为分配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28,386,584.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
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
公司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预案并且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