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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凯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 134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476.76 万股,占回购前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1.22%。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89,677,228 股减少至 384,909,628
股。

    3、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殷俊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36 名激励
对象授予 50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07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6、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23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
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关于终止本激励计划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1至2023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的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5%。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按照上表标准执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发布了 2021 年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6,300.00 万元–9,000.00 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2,000.00 万元–4,700.00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 25,944.60 万元。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相差较大,公司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

    2、无法达到激励效果的分析说明

    鉴于目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和宏观经济形势较股权激励计划制定之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预期经营情况和股权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预计剩余两期经营业绩也可能无法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出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13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76.76 万股,同时作废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及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
登记数量为 500.16 万股;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回购注销完成了对 2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3.4 万股。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首次授予股票数量减去已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即回购数量为 476.7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22%。

    4、回购价格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11.07 元/股。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

    5、回购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
13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76.76 万股,所需资金为 5,277.7332 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14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 年4月1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84,909,628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741,125    28.68%    -4,767,600  106,973,525  27.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7,936,103    71.32%                277,936,103  72.21%

三、股份总数        389,677,228  100.00%                384,909,628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在等待期内,如 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企业应当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 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企 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如果企业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企业应当 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对公司本期业绩的影响的具体金额及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 1 期解锁
 部分预计无法达到可行权条件,即“2021 年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率不低于 35%”
 而导致职工不能解锁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属于不能满足非市场条件(业绩条件) 而取消或终止股权激计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该批次对应的股
 份支付费用(不含与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中已于 2021 年 6 月-12 月计提的
 11,680,560.15 元应予 2021 年度转回,2022 年 1 月-5 月亦不确认与这部分相关
 的股权激励费用 8,343,257.25 元。

    本次激励计划对应第 2 期和第 3 期已于 2021 年度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11,031,640.14 元不予转回。第 2期和第 3期由于市场原因而取消股份支付计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的授予日权益 工具的公允值全部在取消当期确认,即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
付费用合计 35,690,600.46 元提前全数于 2022 年计提完毕,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计提。

    公司在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消已授予但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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