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董事长:尹伟先生
2.非独立董事:尹伟先生、邓琥先生、刘文锋先生、杨光辉先生
3.独立董事:吴红日先生、净春梅女士、刘晨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以上 7 名董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
序号 委员会名称 委员
(召集人)
1 战略委员会 尹伟 刘文锋、净春梅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红日 刘晨、杨光辉
3 提名委员会 刘晨 尹伟、净春梅
4 审计委员会 净春梅 吴红日、邓 琥
以上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何勇志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何勇志先生、王胜东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曹敏女士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以上 3 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尹伟先生
2.副总经理:聂建华先生
3.董事会秘书:邓琥先生
4.财务总监:孙晶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向慧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邓琥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向慧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邓琥先生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邓琥、向慧
联系电话:0755-26580610
传真号码:0755-26580620
电子信箱:zjb@szincrease.com
邮编:518057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
区 E1 栋 1101
四、公司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辉强先生、陈立北先生和黄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周辉强先生、陈立北先生和黄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京琳先生、吕有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吕有根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吕有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667,758 股。吕有根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聂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聂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建水县深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66%股权。聂建华先生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