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持有公司股份 14,567,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77%,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宁德时代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61,825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3%,且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减持不会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3%。
2.本次减持计划是宁德时代根据正常投资安排和资金管理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双方业务合作产生影响。
公司于今日收到宁德时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德时代持有公司股份 14,567,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7%,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7.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正常投资安排和资金管理需求
2.减持的股份来源:协议受让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561,825 股,即不超过
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3%。在减持计划披露后,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个自然日内(即 2025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3 日止)。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 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宁德时代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宁德时代未曾作出与减持计划相关的持股意向或承诺,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宁德时代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是宁德时代根据正常投资安排和资金管理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双方业务合作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宁德时代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等情形最终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宁德时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宁德时代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宁德时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