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6
福 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宋发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宋发兴
先生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前,宋发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7%,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归属授予的股份。
宋发兴先生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通过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4%,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元/股) 交易金额(元)
2022 年 12 月 12 日 10,000 53.00 530,000.00
合计 10,000 53.00 530,000.00
宋发兴先生本次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
经公司核实,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及后续情况说明
公司发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后,立即跟进了解相关情况,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系因宋发兴先生对减持规则理解不充分所致,其已主动向公司及董事会进行
报告并检讨,同时表示今后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宋发兴先生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宋发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