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我们经审阅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永东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郭谋发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庆瑜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