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 9:00 在公司 1908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一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林一文先生、王劲军先生、钱有武先生、刘勇先生、黄肇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单独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谭立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永东先生、郭谋发先生、林庆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许永东先生、林庆瑜先生已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郭谋发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行业状况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标准如下:在公司担任职务(指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其职务薪酬,公司不另行支付其作为董事的薪酬。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指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为 8 万元/年(含税),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行业状况、公司所在地企业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标准如下:独立董事薪酬为 8 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1 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
1.林一文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
大学热能工程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福建永福
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12 月至今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 月至今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 5 月至今福建永福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2 月至 2019 年 5 月,福建永福铁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2013 年 2 月 2021 年 3 月福建永福电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1 年 3 月至今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 月 2019 年 4 月福州新
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1 月 2019 年 5 月福思威特(福建)电力
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10 月 2020 年 7 月上海毅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林一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发投资”)26.3168%的股权,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投资”)39.9030%的股权。博发投资持有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100%的股权。博发投资、恒诚投资、博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 2.1036%、19.4276%、25.3621%。林一文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它实际控制人(季征南、王劲军、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别提示: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一致行动
人关系拟到期解除暨拟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先生、季征南先生、王劲军先生、宋发兴先生、钱有武先生、卓秀者先生、陈
强先生、卢庆议先生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到期,到期后不再续签,上述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届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林一文先生、季征南先生、王劲军先生、宋发兴先生、钱有武先生、卓秀者女士、陈强先生、卢庆议先生变更为林一文先生。
2.王劲军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
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福建永福电
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8 年 1 月 10 日至今,福建
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11 月至今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至今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福建永鑫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5 月至今
福建永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7 月至今上海毅昊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 月至今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劲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博发投资 2.6863%的股权,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诚投资 5.4534%的股权。博发投资持有控股股东博宏投资 100%的股权。博发投资、恒诚投资、博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 2.1036%、19.4276%、25.3621%。王劲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其它实际控制人(林一文、季征南、宋发兴、钱有武、卓秀者、陈强、卢庆议)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其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钱有武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山东建
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 年 7 月至今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 年 12 月至今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至今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 年 5 月至今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
今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8 月至今福建永福铁塔
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钱有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博发投资 3.7267%的股权,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诚投资 2.8610%的股权。博发投资持有控股股东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