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建设四路 11809 号 2 幢,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骞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
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6,295,11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48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29,355,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50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939,4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7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5%。
3、公司大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1.01 选举雷骞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选举许泉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选举雷鹏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选举周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选举白瑞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选举穆金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2.01 选举脱明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2.02 选举宁庆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2.03 选举李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3.01 选举雷希贤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3.02 选举孙斌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36,276,72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4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云嘉律师事务所朱文会律师、薛明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