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0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表现出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基于上述原因,经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
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 业务信息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
4. 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飞,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逾 10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益宠,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逾 10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晓红,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9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高飞、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益宠及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晓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函》;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