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 86,37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3%)的董事、副总经理徐凤仙
女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595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3%;
2、持有本公司 66,4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0%)的副总经理任国瑞先生计
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 2022 年 2 月 7 日至 2022
年 8 月 6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61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徐凤仙 86,378 0.1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任国瑞 66,445 0.10% 前已发行的股份
总计 152,823 0.22% ——
注释: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股份 减持 价格区间 减持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 减持
名称 来源 期间 (注释 1) 方式 (股) 比例 原因
徐凤仙 参考减持时 个人资
首次公开发 2022年2月7 21,595 0.03% 金需求
市场价格, 集中
行前已发行 日-2022 年 8
任国瑞 不低于公司 竞价 个人资
的股份 月 6 日 16,611 0.02% 金需求
发行价
总计 38,206 0.06% ——
注释 1: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
数量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
进行相应调整);
注释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有徐凤仙、任国瑞。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徐凤仙、任国瑞承诺: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锁定期”)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进行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
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
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如果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二)截至本公告日,徐凤仙、任国瑞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徐凤仙、任国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徐凤仙、任国瑞提交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