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0-055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其中朱国堂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1,0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徐凤仙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8,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任国瑞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9,5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施小萍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7,7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
2020 年 3 月 13 日,因徐凤仙女士的减持数量达到减持计划的 50%,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2020 年 5 月 7 日,因朱国堂先生、任国瑞先生及施小萍女士的减持计划实
施时间已过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近日,公司收到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上述主体
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
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朱国堂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291%,具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比例
朱国堂 集中竞价 2020/3/11 20,000 29.16 0.0291%
总计 20,000 -- 0.0291%
徐凤仙女士于 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89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304%,具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比例
徐凤仙 集中竞价 2020/3/11 20,891 29.15 0.0304%
总计 20,891 -- 0.0304%
任国瑞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46%,具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比例
任国瑞 集中竞价 2020/3/12 10,000 29.00 0.0146%
总计 10,000 -- 0.0146%
施小萍女士于 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8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17%,具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份(股)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比例
施小萍 集中竞价 2020/3/12 5,000 29.00 0.0073%
2020/3/13 900 29.41 0.0013%
2020/3/16 2,100 29.30 0.0031%
总计 8,000 -- 0.01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64,250 0.2394% 144,250 0.2102%
朱国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063 0.0598% 21,063 0.03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187 0.1795% 123,187 0.1795%
合计持有股份 153,562 0.2238% 132,671 0.1934%
徐凤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391 0.0560% 17,500 0.02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171 0.1679% 115,171 0.1679%
合计持有股份 118,125 0.1722% 108,125 0.1576%
任国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31 0.0430% 19,531 0.02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594 0.1291% 88,594 0.1291%
合计持有股份 70,875 0.1033% 62,875 0.0916%
施小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19 0.0258% 9,719 0.01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156 0.0775% 53,156 0.0775%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
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
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
至本公告日,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3、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朱国堂先生、徐凤仙女士、任国瑞先生和施小萍女士提交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