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赵梦亚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持公司 102.9557 万股(占当时公司
总股本比例 1.16%)的股东赵梦亚女士,计划于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之后的 180 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减持
数量不超过 88.73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
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收到股东赵梦亚女士的《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
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股东赵梦亚女士决定提前终止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披露
的减持计划,并启动新的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股东赵梦亚女士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当时公 占当前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司总股本 司总股本
(万股) (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2.9557 1.16 133.8424 1.16
赵梦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2.9557 1.16 133.8424 1.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注: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完成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赵梦亚女士本次减持后
的持股数量已作相应调整。
三、关于新的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梦亚 133.8424 万股 1.16%
赵梦亚女士是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赵梦亚女士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 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15.34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0.347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6%)。
4.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180 日内。
5.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承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鉴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所以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29.07 元/股。
6.其他: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 赵梦亚女士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 赵梦亚女士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如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减持股份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并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梦亚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其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赵梦亚女士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赵梦亚女士前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前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赵梦亚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四)赵梦亚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前次减持计划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赵梦亚女士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