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 人,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价格为 23.41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的价格为 36.47 元/股。
2、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8,753,700 股变更为88,736,700 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4 月 26 日至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
公告公示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公
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84 人调整为
83 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 万股调整为 78.01 万股,其中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8.42 万股调整为 66.43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 6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83 人调整为
79 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8.01 万股调整为 75.87 万股,其中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6.43 万股调整为 64.29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3.52 元/股调整为 23.41 元/股,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29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
8、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9、2019 年 8 月 26 日至 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
公告公示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19 年 9 月 6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25 日。
11、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丹彦军、蒋飞、孙爱平、陈建刚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第二条的相关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丹彦军、蒋飞、孙爱平、陈建刚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7,0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3、本次回购的价格
激励对象丹彦军、蒋飞、孙爱平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2,000 股,按照首次授予回购价格 23.41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陈建刚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5,000 股,按照
预留授予回购价格 36.47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4、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 463,27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 020004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事宜已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办理完毕。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8,753,700 股变更为 88,736,700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流通股 32,122,840 36.19 -17,000 32,105,840 36.18
二、无限售流通股 56,630,860 63.81 0 56,630,860 63.82
三、股份总数 88,753,700 100.00 -17,000 88,736,700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