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监事施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技”)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持公司 396,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比例 0.4500%)的监事施俊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99,000 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0.1125%)。
2019 年 8 月 7 日,公司收到监事施俊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
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监事施俊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6 日,监事施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施俊先生
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此外,因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
授予股份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88,000,000 股增加至
88,642,900 股,施俊先生持股股比被动稀释 0.003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施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施俊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3、截至公告日,施俊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施俊先生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减持。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施俊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