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07 股票简称:威唐工业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20,000,000 股
2、发行股票价格:17.7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55,600,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346,124,452.8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0,000,00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1
目 录......2
释 义 ......3
一、公司基本情况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4
(一)发行类型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三)发行时间 ......9
(四)发行方式 ......9
(五)发行数量 ......9
(六)发行价格 ......1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0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0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1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11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1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7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19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2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1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1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5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
(二)发行人律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26
(三)发行人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6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7
八、其他重要事项 ......27
九、备查文件 ......28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威唐工 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业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 指 威唐工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定对象发行
国金证券、保荐人、主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师
发行人会计师、天职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交所上市公司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券发行承销实施细 指 则》
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VT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张锡亮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建鸿路 32 号
办公地址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建鸿路 32 号
企业性质 上市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707
股票简称 威唐工业
实际控制人 张锡亮
注册资本(本次发 15696.2323 万元
行前)
互联网网址 www.vt-ind.com
电子信箱 boardsecretary@vt-ind.com
精密模具、五金冲压件、金属零配件、电子产品零配件、金属制
品、钣金件、通用机械设备、工业机器人、电气机械及器材、夹具
经营范围 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673924654N
上市日期 2017 年 10 月 10 日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全面施行
股票发行注册制导致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修订,根据发行人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1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均延长至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
3、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6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无锡威唐
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7 月 2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印发的《关
于同意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1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无
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106 名(未剔除重
复)。前述 106 名投资者包括:①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3 年 11 月 16 日(向
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前一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22 名投资者;②截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的 17 名股东〔不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6 家、证券公司 1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4 家,其他投资者 2 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自 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