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以截止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56,990,7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419,446.50 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可转换债券转股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156,990,775 股增加至 156,990,823 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可转换债券转股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由156,990,775 股增加至 156,990,823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990,82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99999 元(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399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44 张锡亮
2 02*****733 钱光红
3 08*****685 无锡博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 日),如
因上述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20.68 元/股调整为 20.62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威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 32 号
咨询部门:证券法务部
咨询电话:0510-68561147
传真电话:0510-6856114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