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约定,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长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受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存在。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张锡亮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张锡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吉天生先生、张一峰先生、朱毅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一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 贇 郑岳久
2021年12 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