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1-056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上述要求拟对会计政策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4、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
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的会计准则而做出的,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