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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阿石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1-019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陈钦忠先生、陈本宋先生、陈世荣先生、陈峥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兰邦胜先生、王建宾先生、郑守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兰邦胜先生、郑守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建宾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原董事陈秀梅女士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独立董事沈毅民先生、独立董事潘琰女士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陈秀梅女士、独立董事沈毅民先生、独立董事潘琰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陈钦忠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福州阿石创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年6月,任福州阿石创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福州长创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且于2011年3月至今,先后并同时兼任福州科拓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湾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顶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顶创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富轩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富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苏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富轩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钦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11,000股,通过福州科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5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梅女士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为其妻弟。陈钦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钦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本宋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5年6月,任福州阿石创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7年3月至2015年6月,任福州阿石创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福州长创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部经理,且于2017年3月至今,同时兼任台湾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顶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常州苏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陈本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4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梅女士为姐弟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钦忠先生之妻弟。陈本
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本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世荣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任职于伊藤忠株式会社;2011年4月至2015年6月,任福州阿石创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5年6月至今,先后并同时任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常州苏晶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陈世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世荣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世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世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峥伟先生:199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销售经理。

    陈峥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梅女士为姑侄关系,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为叔侄关系。陈峥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峥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兰邦胜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厦门明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任厦门纳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2017年8月至2020年11月,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资产管理并购融资部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股权投行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兰邦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兰邦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兰邦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兰邦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建宾先生: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2001年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福州宇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麦克奥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省冠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4年12月至今,先后兼任福州明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税(福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建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建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建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全国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王建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守光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 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福建石油总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16年1月历任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处长、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南平分公司总经理、中石化福建森美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离岗,退出现职。现兼任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守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守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郑守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郑守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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