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3110 债券简称:九典转债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3 月 2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 530.00 万股,约占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 23,468.7298 万股的 2.2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3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以 2022 年 3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同意以授予价格为 13.94 元/股,向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5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 占本计划授出 占公司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票总 本总额的
量(万股) 数的比例 比例
段立新 副董事长 150.00 28.30% 0.64%
郑霞辉 董事、总经理 15.00 2.83% 0.06%
杨洋 副总经理 14.00 2.64% 0.06%
熊英 财务总监 10.00 1.89% 0.04%
曾蕾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2.00 2.26% 0.05%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67 人) 329.00 62.08% 1.40%
合计 530.00 100.00% 2.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包含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段立新女士,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30%
起 3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40%
起 4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各归属期考核目标完成度(A)
及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M)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增长率
不低于 30%; 当 A≥100%时,M=10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增长率 当 80%≤A<100%时,M=80%;
不低于 55%; 当 A<80%时,M=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增长率
不低于 75%。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优秀、良好 100%
合格 80%
不合格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3 月 8 日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8),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四)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202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