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0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霞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洋先生、刘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熊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曾蕾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曾蕾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情况
范朋云先生自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继续在子公司担任职务;李敏先生自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范朋云先生、李敏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范朋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9,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李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范朋云先生、李敏先生已知晓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离任后股份继续锁定的相关规定,并将在任期届满后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信息,在离任后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范朋云先生、李敏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甘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甘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曾蕾、甘荣
电话:0731-82831002
传真:0731-88220260
电子邮箱:jiudianzhiyao@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 28 号金瑞麓谷科技园 A1 栋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霞辉先生:196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1984 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系;1984 至 1987 年任湖南省军区干部
文化学校教员;1988 至 1992 年任益阳市江南化工厂技术副厂长;1993 至 1999 年
任益阳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兼任益阳旭日精细化工厂厂长;2000 至 2002 年任南宁新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湖南九典宏阳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霞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41,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洋先生: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毕业于湖南工业大学;2007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湖南典誉康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6,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鹰先生: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8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1998 至 2005 年任职于安乡县农业局;2005 至 2009 年
自主创业;2009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鹰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64,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其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公司董事
朱志云女士的妹夫。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熊英女士: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9年湖南省委党校毕业;1979至1989年任湘潭市工商银行会计科核算员;1989
至 1999 年任湖南省建设物资机械总公司会计科副科长;1999 年至 2003 年任湖
南省生物药品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 至 2007 年任湖南亚大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7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8,4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曾蕾女士: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0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0 至 2011年任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1 至 2014 年任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4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蕾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甘荣女士:199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至 2014 年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2014 至 2016
年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7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荣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