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
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任召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任召国先生已
于2022年 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518%;
(注:本公告中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股份 1,607,800 股,下同。)
2、后续增持计划:任召国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止(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继续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62%,且不超过 812,1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81%。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任召国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其已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并计划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不低于 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62%,且不超过 812,100 股,即不超过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8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任召国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本次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11,75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4875%。
2、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任召国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任召国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任召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对
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 (元/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2 年 5
任召国 董事长 1,000,000 8.54 0.5518
交易 月 17 日
本次增持前任召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756,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6.4875%,本次增持后任召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756,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比例为 7.0393%。
四、后续增持计划
1、后续计划增持的数量:不低于 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62%,且
不超过 812,100 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81%。
2、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7 日止
(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
时披露。
4、后续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任召国先生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后续增持计划完成后,任召国先生拟持有公司股份不低于 13,166,500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7.2655%,且不超过 13,568,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7.4874%。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的股份数量进行对应调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