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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宇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天宇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任期自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屠勇军先生、林洁女士、朱国荣先生、邓传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石锦娟女士、张国昀先生、丁寒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张国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员。石锦娟女士、张国昀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丁寒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需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同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屠勇军:男,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任黄岩区劳动人事局科长,黄岩区二轻工业局副局长,临海天宇总经理,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圣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臻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启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诺得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勇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109,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1%;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洁:女,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曾任浙江乐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浙江圣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滨海三甬药业化学有限公司监事,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臻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圣庭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昌邑天宇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洁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2,028,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7%,其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屠勇军先生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国荣:男,197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合成线事业部总经理、中央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海旭生物材料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临海天宇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国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4,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邓传亮: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化学工程师和执业药师,历任浙江海正药业工艺员、车间主任、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总部生产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传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2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锦娟:女,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复
旦大学,获得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后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4 年
3 月至今,加入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19 年 1 月任上海泽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任北京信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锦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国昀:男,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151”中青年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国际内审师,擅长
财务、资本运营。2011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杭州恒业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宝
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昀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丁寒锋:男,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擅长有机合成、天然产物和药物合成技术研发。2011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大学特聘研究员;2017 年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寒锋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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